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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规则调整

发布:2023-03-15 01:20    来源:天津银行     浏览:186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银行信用卡的支持,根据监管要求及我行业务发展,自2022年12月29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分期付款手续费收取方式。取消灵活分期、账单分期分期付款手续费一次性收取方式。之前已办理的分期交易不受影响,您可按账单正常还款。

2.调整可分期期数范围。调整后灵活分期和账单分期可办理分期期数包括:3、6、9、10、12、18、24、36期;现金分期可办理分期期数包括:3、6、12、18、24;大额分期(乐易贷)可办理分期期数包括:3、6、12、24、36、48、60期。之前已办理的分期交易不受影响,您可按账单正常还款。

3.调整现金分期可申请金额。现金分期最高可申请金额不超过申请时现金分期可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现金分期可用额度包括信用额度内现金分期额度和现金分期专属额度,现金分期可用额度统一纳入持卡人预借现金额度管理。在持卡人总授信额度内预借现金可用额度不超过非预借现金可用额度。(非预借现金可用额度指消费类交易可用额度)。

4.调整现金分期的分期资金仅支持划转至持卡人本人名下个人借记卡账户。

具体业务规则您可通过我行官网、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渠道分期付款产品条款查询。如您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疑问,可通过我行客服热线956056咨询。我行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银行信用卡的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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