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银行管家欢迎您!登陆 | 注册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调整,部分第三方支付不累计积分

发布:2020-12-24 16:45    来源:晋商银行     浏览:677

  尊敬的晋商银行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晋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和支持!为了向您提供更优质的用卡体验,自2021年2月1日(含)起,我行将对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客户积分计划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仅适用于晋商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主卡客户,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附属卡所取得积分计入其所属主卡客户名下,不独立参加积分累计。

  使用晋商银行信用卡(除I分卡外)进行可计积分消费,消费满1元获得1积分,逢周六、日享双倍积分,每自然月积分累计上限为2万。

  客户生日当天计积分消费,享双倍积分。

  新客户完成首笔交易,获得1万积分。

  二、调整境内线上交易积分累计规则

  通过云闪付APP扫码支付,以及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美团支付、京东支付、苏宁支付绑定晋商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且满足下述商户号的交易,均可累计积分,日限5000积分,每自然月积分累计上限为2万,有效期3年。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调整,部分第三方支付不累计积分

  备注:以上商户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定期调整,具体以我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调整境内其他线上交易及境内线下交易积分累计规则

  (一)境内其他线上交易及境内线下的消费交易场景,累计积分的MCC范围进行调整,增加至113个,更新后的商户类别码如下: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调整,部分第三方支付不累计积分

  1、适用银联特殊计费规则的商户交易不累计积分,特殊计费商户标识以中国银联商户参数数据为准。

  2、商户类别以POS机设定的商户编码及商户类别码为准,商户类别码为商户编号第8至10位,如因收单机构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影响积分累计的,请咨询收单机构或商户。

  (二)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累计积分

  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以商户编号前三位代码进行识别,同时不累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不定期更新,以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自2021年1月1日(含)起收单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计积分。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我行将不定期推出多倍积分激励计划,敬请关注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通知。
 
  晋商银行信用卡业务部

  2020年12月24日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503316566
信用卡申请
暂无评论!!
我要点评
信用卡申请

信用卡中心导航 / 信用卡申请导航

版权所有:银行管家(51yhgj.com)粤ICP备19052075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